訂婚
通常「訂婚」著重女方的禮俗,「結婚」著重男方的禮俗,現代大多由男女雙方協商合意即可。以下為一般禮俗,可視實際需要或地方習俗,酌情增加或省略。
1.訂婚當天,男方將「行聘禮品」以二、六或十二個紅木盒裝盛,人數六、十或 十二人,於車隊裝載完畢後,鳴炮出發赴女方家。
2.男方車隊至女方家前約一百公尺處鳴炮,女方亦鳴炮回應。
3.媒人先行下車,其餘接著陸續下車,準新郎最後
4. 男方親友依序進入女方家,男方人員將行聘禮品(紅木盒)交與女方
5.女方長輩招呼男方親友依長幼入座,準新郎居末座。
6.坐定後,媒人正式介紹雙方親友,先介紹男方親友給女方(準新郎最後介紹),再介紹女方親友給男方。
7.禮品陳列就緒後,媒人居中將大小聘、金飾、禮品點交予女方家長。
8.接著進行「戴訂婚戒指」(掛手指);將金、銅戒指以紅線相繫,取夫婦同體同心之意或以鑽戒代替。
女方準備高椅、矮椅各一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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準新娘入座,臉朝客廳大門,向外而坐,兩腳踏在矮椅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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準新郎站在準新娘右邊,面對準新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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準新娘伸出右手,準新郎右手拿戒指,套入準新娘右手中指(套入前應配合拍照者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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準新郎伸出左手,準新娘右手拿戒指,套入準新郎左手中指(套入前應配合拍照者)。
10.戴完訂婚戒指後「改換稱呼」
11.準新娘雙手捧茶盤,由好命(有福氣)的婦人(或女方女長輩)攙扶出堂,向男方親友(由長而幼,準新郎最後)一一敬茶後退堂,男方親友將甜茶喝完,並將紅包置入杯中。
12.準新娘出堂收茶杯(過程和敬茶同)。
13.女方父母及準新人祭拜祖先, 請準新娘之母舅「點燭燃香」,女方要給母舅點燭禮
14.女方將行聘禮品退還部份,連同回贈禮品裝入紅木盒,交給男方親友裝載上車。
訂婚儀式完畢,女方端出湯圓或點心招待男方親友,之後在家備席招待男方或轉赴餐廳宴客。
19.用餐畢,男方家長給壓桌禮,並離席準備返家。